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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1: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学院(中心)要持续加强安全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1.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在前期已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围绕各类风险源的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危险废弃物等)管控和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等设备管理,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水的安全管理,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2.明确假期本单位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和开展实验情况,核实假期进入实验室人员准入资格获取、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预案等情况。

3.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检查。制定明确的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检查制度,要有人员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并填写巡查及检查记录。

三、落实假期实验室使用审批和应急事件上报工作

1.假期原则上不开展实验,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实验室,应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由申请教师填报《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批登记后,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2.落实实验室应急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