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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7:2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1. 单位自查自纠

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本单位实验室认真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1),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整改记录,坚持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完善闭环管理。

2. 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细致排查,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实验室危险源清单(附件2)。同时,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单位全部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并填写实验室安全类别和安全风险等级辨识表(附件3)后,报本单位负责审定。

确定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4),实验设备中心将对我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进行重点督查,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3. 签订2024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现将组织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具体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信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材料请至综合办公楼426室领取。

2)单位按要求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全部环节并签订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5

4. 整改总结阶段

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附件6,报告言简意赅,应重点突出本单位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隐患排查重点、难点及整改计划等

二、省教育厅专家现场检查

1. 基本概况

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高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间拟定于6月中旬开始,具体入校时间另行通知。

2. 检查重点

检查专家选定3—5个实验室(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现场抽取),同时对学校危险化学储存设施、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3. 随机访谈

对主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

4. 反馈意见

检查组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依据附件7和附件8本单位所有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确定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点。

2.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6和各单位正式发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纸质材料,于6月14日下午18点前交至实验设备中心(综合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xysy426@126.com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6月7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清单

附件3:实验室安全类别和安全风险等级辨识表

附件4: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5:2024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

附件6: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附件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8: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