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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1: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26号)要求,决定在前期安全检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是教育部出台的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多个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各单位需进行专项学习活动,组织需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师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规范》中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制度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严抓贯彻落实,提升安全水平。《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是高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围绕各类风险源的管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检查整改范围与内容

1.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2.具体检查整改内容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的规定,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全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安全日常管理资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危化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结合本学期已开展的学期初安全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水电专项检查的检查结果,进行全面系统的问题梳理和隐患整改。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验室师生学习,做到相关人员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附件4),并于5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426@126.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综合办公楼42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超,639313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3: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4:《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