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通知精神,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运行,现决定开展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全校各类实验室的所有实验教学场所、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二)实验室用水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要求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对各个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
1.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
2.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
3.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4.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5.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木质配电板、有破损的接线板,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
6.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
7.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8.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应与箱内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二)实验室给水、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1.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
2.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3.各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需有明显的标识。
三、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2022年11月10日前)
各单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版)》对本单位各个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11月10日18:00之前将本单位的《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付超,联系电话:0376-6393133,电子材料邮箱:xysy426@126.com)。
(二)学校检查(2022年11月)
学校组织校级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校级检查的具体时间和流程另行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