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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5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安全函〔2022〕23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安全函〔2022〕274号)要求,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我校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各实验室要坚持做好期末及假期期间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电、气和水等方面的检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1.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学院(中心)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细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

2. 加强监督,严肃追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具体要求

1. 各单位要做好教学实验室封闭管理工作

在学校集中检查之后,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教学实验室封闭工作:将危险废弃物转运至学校中转库,妥善做好实验试剂储存措施,关闭实验室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在确保安全无隐患的基础上关闭实验室并加贴封条。健全防汛救灾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对可能出现恶劣天气对实验室安全的影响,及时研判形势,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2. 各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开展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的报告审批工作

对于假期中仍需使用的科研实验室,申请教师需填报《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进行审批登记,然后分别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保卫处备案。

(2)明确实验室使用人管理责任

申请使用实验室的申报人即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当事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实验室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在实验室使用结束后,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要求做好实验室断水、断电、封门、封库存等工作,并将实验室封闭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

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通宵滞留。

(3)加强管控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品)、放射源、麻醉药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品要重点检查、重点管理。

(4)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

对实验室加热设备、空调、冰箱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及特种设备等要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

(5)加强实验室施工规划管理

假期环境改造或施工的实验室,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制订防患预案,严格排查排除隐患。施工前须做好工程安全评估,涉及水电及建筑物安全须向后勤及基建等管理部门报告审批。

(6)做好实验室防疫工作

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防疫指挥部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