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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7: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教办安全〔2022〕76号)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校实验室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情况。主要排查各单位是否成立实验室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实验室防汛救灾工作制度和责任制、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等。

(二)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单位所属实验室是否满足防汛要求等。

(三)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情况。防汛救灾安全教育、师生掌握防汛救灾常识情况;单位加强防汛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整治隐患

(一)建立四个清单。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进行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动态“清零”。

(二)明确整治责任。在整治隐患的过程中,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压实重大防汛救灾风险隐患单位“一把手”的整治责任。要采取督办和惩处等措施,整治后再出现问题的,倒查整治责任。

(三)限期整治到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治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暂时不能立即整治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治,跟踪落实。

三、排查方式及实施阶段

(一)4月15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详细排查,列出“四个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附件1);

(二)4月16日至4月30日,学校集中检查整治阶段。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可主动向校相关部门申请专业指导和帮助,彻底整治隐患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总结(附件2);

(三)5月1日至5月15日,省教育厅进行暗访调研,抽查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活动,深刻汲取河南7.20特大暴雨防汛救灾教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第一阶段的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附件1纸质版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行政楼426室。电子版发送至xysy426@126.com。

如本单位实验室所涉汛前安全风险隐患在4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整改,则可将第二阶段的整改情况总结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随附件1一并提交。第二阶段的整改情况总结报告最迟请于4月30日前提交。

联系人:付超, 电话:6393155。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