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依据《信院字〔2018〕161号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安全承诺书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落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每个实验室(房间)、每台设备、每种风险点、任何时间都有专人负责监督,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信院字〔2018〕161号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承诺书的制订和签订工作,责任书格式可参考借鉴模板文件(见附件)。
二、各单位在完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承诺书的签订后,要将相关文件资料完整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完成签订的《学院(中心)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1)和《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四、联系人:赵耿,电话:6393155。
附件:
1.学院(中心)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2.实验用房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3.学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4.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
5.《信院字〔2018〕161号 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