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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18: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切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我校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危险品化学试剂、水、电、气、实验室废弃物等方面的管理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学院(中心)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

2.加强监督,严肃追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封闭管理工作

在学校集中检查之后,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假期实验室封闭工作:将危险废弃物转运至学校中转库,做好实验试剂妥善保管和储存,关闭实验室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等,在确保安全无隐患的条件下关闭实验室并加贴封条。

2.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开展寒假使用实验室的申请登记工作。对于今年寒假中仍需使用的科研实验室,须使用教师填报《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进行审批登记,然后分别报送实验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备案。

2明确实验室使用人管理职责。申请使用实验室的当事人即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当事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实验室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在实验室使用结束后,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要求做好实验室断水断电、封门封闭等工作,并将实验室封闭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

各科研实验室管理人、负责人、指导教师等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未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通宵滞留。

3.加强管控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品)、放射源、麻醉药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品要重点检查、重点管控。

4.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加热设备、空调、冰箱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及特种设备等要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巡检巡查。

5.要加强实验室施工管理。假期有施工的实验室,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工程安全评估、制订安全预案,做好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安排

202018下午,校实验设备处、保卫处、后勤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学院(中心)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大检查,将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核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好记录和拍照,并向当事人指明问题、提出整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报实验设备处。

各学院(中心)要全面配合检查活动,安排专人到岗到位,对检查组指出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设备处、保卫处、后勤公司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