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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0:0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要求,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决定对部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学校和重点

对具有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的高校以及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学校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高〔2018〕467号有关要求。

二、抽查办法

(一)抽查时间安排

1.拟定于2018年11月19日开始,原则上每个学校检查半天。

2.专家组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办公楼B703会议室集中召开动员布置会议。

(二)抽查程序

1.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2.确定重点。选定若干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现场检查。参照教高〔2018〕467号中实验室安全检查附表,对重点检查对象抽查。

4.意见反馈。检查组向高校反馈主要问题。

5.整改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高校,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12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其它要求

1.有关高校要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接待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检查组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不接受学校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

2.各受检学校负责接检查组到达本校,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请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到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负责接专家组。

3.各备查高校请于11月15日前将本校地址、负责安全检查接待人员姓名、电话、移动电话(见附件3)报送至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邮箱:hgdzwq@126.com;联系人张万青,电话:18623718819

2018年11月7日